云顶集团4118com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5日  发布单位:云顶集团4118com

湘大教发〔2015〕2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学校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思想、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咨询指导、管理决策、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等。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组织各项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具体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论坛、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设、文化素质教育专题讲座和韶风名家论坛等进行管理。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

  成立校团委创业指导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创业活动,建设创意创客创业平台,管理创业基地,指导、扶持创业协会等学生社团的活动。


  加强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科建设,落实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


三、实施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各学科专业要进一步明确本科、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创新创业训练学分实施细则,将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要求贯穿到专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并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二)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加强创新创业类教育课程建设和师资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研究方法、创业基础、就业指导等课程。积极利用“慕课”等现代化教学方式,购买、引入名校优秀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供学生修读。各学科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思想教育;打通学科或学院下属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积极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以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突破口,推进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创新,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积极开办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教育;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好化学类“3+1”班、数学类“韶峰班”、物理学类“韶峰班”、材料类“师昌绪班”;开展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办好卓越法律人才协同创新实验班基础上,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专业进行卓越人才实验班的探索,以点带面,驱动学生创新,通过创新助推学生成长。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灵感,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学习过程的考核,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非标准答案考试。


(五)建立学生科研创新训练机制

  构建国家级、省级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开展创业实践。一是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为项目实施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创新项目完成结题后,按有关标准计算学分,计入培养方案中的“创新创业训练”课程。二是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指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三是引导部分专业试行“专业能力+项目训练”培养模式,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式培养。四是统筹实践育人,分别以提升基本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为目标,构建多样化实践育人体系,建立体系化、全覆盖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体系和支撑体系。


(六)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建设

  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并按照具体规划步骤,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的建设。一是建设好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二是立项设立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各院系要依靠各实验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组建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通过创新训练中心运行,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并为部分创新项目的启动提供适当的资助。


(七)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发挥地域优势,依托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国家高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以及长株潭地区的创意产业园、软件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顶集团4118com科技园等,创建云顶集团4118com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八)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已有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的建设力度,支持和指导学生新成立一批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为每个社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竞赛,在继续办好已有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竞赛的基础上,鼓励培育、开发新的竞赛,定期举办校级创新创业计划大赛。三是利用“韶风名家论坛”、“就业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新论坛”等系列活动,邀请各领域的专家,为学生进行创业知识方面的讲座和培训。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创业实践类活动,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全校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四、保障体系

(一)完善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实践的引导和管理,科学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修订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制定和完善对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修订和完善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进一步完善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和创业实践工作的奖励制度。


(二)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建立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激励机制与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创业教育要与就业指导教育有机结合、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建立专业师资队伍。


  聘请校内专家、行业领域专家、优秀校友等,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组,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提出指导意见,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一是设立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经费支持保障。二是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基金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四)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就业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将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各教学单位目标管理中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考评及奖惩,加大师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奖励,逐步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