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部 分 重 要 指 标 界 定
①领军型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科院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湖南省“百人计划”等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并能为解决湘潭产业和社会发展面临的科学技术难题做出较大贡献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
②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地市级以上行业内较有影响的管理专家。
③高技能人才。根据市级重大项目与产业发展需要,引进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
④创业教育和培训人数。创业教育人数是指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创业教育且不少于18学时的学生人数。创业培训人数是指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和见习的人数。
⑤帮助成功创业人数,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在本市成功开办(在统计年度内开业并在年底仍存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种创业组织的人数。
⑥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是指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人数。
附件2
湘潭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创新创业主体培育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1 | 创新创业“去门槛”计划 | 允许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切实降低创新创业进出门槛。 | 市工商局 市发改委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所有制准入、从业经验准入、从业年限准入等限制条件。在国家级园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并逐步推开。 |
2 |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 | 引进与培育领军型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高端人才来湘潭创新创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引进和培育5名领军型人才、10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300名高技能人才。 2016年:引进和培育5名领军型人才、20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300名高技能人才。 2017年:引进和培育5名领军型人才、20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400名高技能人才。 |
3 | 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计划 | 扶持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新创业。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年:扶持200名左右青年创业,为10000名左右青年提供创业就业培训,帮助10000名以上青年成功就业,收录易操作可推广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100个左右。 2016年:同前一年。 2017年:同前一年。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4 | 劳动者自主创新创业计划 | 支持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创业与就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文体广新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组织举办创业大讲堂,组织大众创新创业培训10000名左右;开展1次创业导师培训,新增10个创业导师,组织创业导师服务创业者1000人次左右;新增3个左右“创业诊所”;分别新增城镇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1.5万、0.5万人。 2016年:新增3个左右“创业诊所”;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7万人;其它同前一年。 2017年:新增4个左右“创业诊所”;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8万人;其它同前一年。 |
5 | “微企精英”培育计划 | 培养一批具有影响且有品牌效应的创业带头人——“微企精英”。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组织3期“微企精英”研修班培训,培育“微企精英”80名。 2016年:组织3期“微企精英”研修班培训,培育“微企精英”100名。 2017年组织3期“微企精英”研修班培训,培育“微企精英”120名。 |
6 | 小微企业创办计划 | 围绕湘潭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创办小微企业。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 2015年:创办小微企业800家。 2016年:创办小微企业1000家。 2017年:创办小微企业1200家。 |
7 | 大企业“分蘖辐射”引导计划 | 通过企业裂变衍生与建立规模企业的配套企业等方式,组建企业。 | 市国资委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新建企业80家。 2016年:新建企业100家。 2017年:新建企业120家。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 8 | 产业“前沿开拓”计划 | 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建立,催生一批新型产业企业。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新建企业100家。 2016年:新建企业200家。 2017年:新建企业300家。 |
| 第二部分:创新创业资源整合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9 | 制造业产业链延伸计划 | 推动湘潭主要制造业企业扩大品种、提高质量、增进服务、延伸产业链。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湘潭主要制造业在零件、材料、设备、科研、销售、传播、网络、品牌等环节创造的价值不低于产业链创造的总价值的40%。 2016年:提升至45%。 2017年:提升至50%。 |
10 | 园区产业链重组计划 | 打造跨园区的研发、生产、营销分工协作链条。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 2015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跨园区产业分工协作会议,选择1个省级园区建设1个国家级园区的产业协作配套园。 2016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跨园区产业分工协作会议,选择1个省级园区建设1个国家级园区的产业协作配套园。 2017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跨园区产业分工协作会议,选择2个省级园区建设2个国家级园区的产业协作配套园。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11 | 乡镇产业链升级计划 | 推动主导产业的部分环节向基层乡镇转移,乡镇在“补链”中实现产业升级。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城乡产业对接工作会议,选择3个重点(特色)乡镇,建设3个产业对接基地。 2016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城乡产业对接工作会议,选择3个重点(特色)乡镇,建设3个产业对接基地。 2017年:组织召开2次专门的城乡产业对接工作会议,选择4个重点(特色)乡镇,建设4个产业对接基地。 |
12 | 产业协同创新计划 | 建立以产业升级为主线的协同创新体系。 | 市科技局 | 2015年:建设2-3个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研究所。 2016年:建设3-4个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研究所。 2017年:建设3-4个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研究所。 |
13 | 科教资源开放计划 | 加大公共科教资源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力度。 |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 2015年:以2014年末数据为基期,实现大型科教基础设施和大型科教仪器设备使用率提升15%,中小企业使用这些设施和仪器的频率增长25%。 2016年:以2014年末数据为基期,实现大型科教基础设施和大型科教仪器设备使用率提升30%,中小企业使用这些设施和仪器的频率增长60%。 2017年:以2014年末数据为基期,实现大型科教基础设施和大型科教仪器设备使用率提升50%,中小企业使用这些设施和仪器的频率增长100%。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14 | 企业研发平台“双置”计划 | 建立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协同创新体系。 |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 2015年:超过20%的10亿以上企业建立内置研发平台,超过20%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外置研发平台。 2016年:超过50%的10亿以上企业建立内置研发平台,超过30%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外置研发平台。 2017年:90%的10亿以上企业建立内置研发平台,超过40%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外置研发平台。 |
15 | “创新创业信息港”计划 | 汇编整理中央、省、市三级政府与部门发布的特别是最近三年来关于创新创业的重要政策文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年:发布2015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政策文件汇编》,组织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学习。 2016年:发布2016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政策文件汇编》,组织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学习。 2017年:发布2017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政策文件汇编》组织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学习。 |
16 | 创新创业“政策聚力”计划 | 将全市各部门关于创新创业方面的支持政策进行归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 2015年:发布2015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指南》。 2016年:发布2016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指南》。 2017年:发布2017年度《湘潭市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指南》。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17 | 创新创业全民普惠计划 | 落实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措施。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 市工商局 | 2015年: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对象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所有创业者都能得到一次以上免费培训机会的比率达到60%以上。 2016年: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对象的覆盖率达到65%以上,所有创业者都能得到一次以上免费培训机会的比率达到70%以上。 2017年: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对象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所有创业者都能得到一次以上免费培训机会的比率达到80%以上。 |
第三部分: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18 | 创新创业苗圃计划 | 建设创新创业苗圃,为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提供服务。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 | 2015年:建设3个创新创业苗圃。 2016年:建设3个创新创业苗圃。 2017年:建设4个创新创业苗圃。 |
19 | 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计划 | 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服务。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 | 2015年:建设2个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 2016年:建设2个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 2017年:建设1个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 |
20 | 创新创业企业加速器计划 | 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加速器,为高成长性企业提供服务。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 | 2015年至2017年,建成创新创业企业加速器1个。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21 | 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建设计划 | 建设创新创业特色街区,为居民生活服务提供创业场所。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建设5条创新创业特色街区。 2016年:建设5条创新创业特色街区。 2017年:建设5条创新创业特色街区。 |
22 | 创新创业科技社区建设计划 | 建设创新创业科技社区,为科技创业者营建良好的创业循环生态系统。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建设5个创新创业科技社区。 2016年:建设3个创新创业科技社区。 2017年:建设2个创新创业科技社区。 |
23 | 创新创业“众创空间”构建计划 | 发展 “众创空间”,为大众创新创业者提供空间。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发展5个“众创空间”。 2016年:发展5个“众创空间”。 2017年:发展10个“众创空间”。 |
24 | 园区创新创业园建设计划 | 新建园区创新创业园,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基地。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 2015年:新建2个园区创新创业园。 2016年:新建2个园区创新创业园。 2017年:新建1个园区创新创业园。 |
25 |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设计划 | 新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专门为大学生到园区创业提供服务。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 2015年:新建4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16年:新建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17年:新建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
26 | 乡镇创新创业园建设计划 | 建设各类特色创新创业园区,解决乡镇创业人员分散与用地难题。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建设1个乡镇创新创业园。 2016年:建设2个乡镇创新创业园。 2017年:建设4个乡镇创新创业园。 |
27 | 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 | 建设标准厂房,实现园区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 市发改委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 2015年:建设8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2016年:建设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2017年:建设1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
第四部分:创新创业平台支撑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28 | 创新创业项目库建设计划 | 搭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平台,为城乡居民创新创业寻找项目提供服务。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 2015年:向社会推介80个创新创业项目。 2016年:向社会推介100个创新创业项目。 2017年:向社会推介120个创新创业项目。 |
29 | 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助推计划 | 搭建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融资提供服务。 |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年: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和奖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80个。 2016年: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和奖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100个。 2017年: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和奖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120个。 |
30 | 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创新计划 | 鼓励依法合规发展众筹融资平台,鼓励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搭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 |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 2015年:众筹融资平台融资模式取得初步发展,国家级园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初步建成。 2016年:众筹融资平台融资模式取得明显发展,国家级园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建设初显成效。 2017年:众筹融资平台融资模式取得明显效果,国家级园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效果,规模较大的省级园区积极筹建创新创业融资平台。 |
31 | 创新创业银企合作支持计划 | 通过强化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加强银行对创新创业工作的支持。 |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市经信委 | 2015年:组织银企交流会、项目推介会1次以上。 2016年:组织银企交流会、项目推介会1次以上。 2017年:组织银企交流会、项目推介会1次以上。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32 | 创新创业“窗口”建设计划 | 搭建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服务。 |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市文体广新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年:开通创新创业在线服务系统、手机端服务APP;编辑印发湘潭市创新创业服务指南等资料。 2016年:完善创新创业在线服务系统、手机端服务APP;编辑印发湘潭市创新创业服务指南等资料。 2017年:继续完善创新创业在线服务系统、手机端服务APP;编辑印发湘潭市创新创业服务指南等资料。 |
33 | 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落地”计划 | 搭建创新创业成果交易平台,推动新技术与创新成果市场交易,提升技术成果转化率。 |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 2015年: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20%,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8亿元以上。 2016年: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22%,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0亿元以上。 2017年: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25%,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2亿元以上。 |
第五部分: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34 | 创新创业资金激励计划 | 设立创新创业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创新创业。 | 市财政局 | 市、县(市)区根据财力状况设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金额度根据市级财力合理增加。 |
35 | 创新创业税收优惠计划 | 减免创新创业者税赋,吸引创新创业。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
36 | 创新创业奖励计划 | 设立创新创业奖励基金,激发市民创新创业热情。 | 市财政局 | 全市统筹设立创新创业奖励基金,列入财政预算,资金额度根据市级财力合理增加。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37 | 创新创业政府采购倾斜计划 | 通过政策采购倾斜政策,鼓励创新创业。 | 市财政局 | 落实相关鼓励政策。 |
38 | 创新创业“便民”计划 | 简化创新创业项目的审批程序,提升全民创新创业热情。 | 市工商局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 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
39 | 创新创业融资支持计划 | 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支持,解决全民创新创业关键难题。 |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 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
40 | 创新创业吸纳就业计划 |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
第六部分:创新创业环境优化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41 | 创新创业文化营建计划 | 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文体广新局 团市委 | 2015年:组织“我的创业故事”电视栏目4期,宣传创业典型10人。 2016年:组织“我的创业故事”电视栏目6期,宣传创业典型12人。 2017年:组织“我的创业故事”电视栏目6期,宣传创业典型12人。 |
42 | 创新创业政务服务优质计划 | 转变政府职能,为全民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机关服务。 | 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法制办 | 推行联合执法制度,畅通创新创业者投诉机制。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间安排 |
43 | 创新创业政策落实计划 | 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 各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遵照实施。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创新创业政策的法制审核。 |
44 | 企业创新创业诚信计划 |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创新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 市工商局 市科技局 |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
45 | 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计划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市科技局 |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快建立与全国联网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探索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46 | 快乐创新创业计划 | 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 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活动,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开展“居家湘潭”活动,鼓励来潭创新创业者定居湘潭。 |
注:责任单位中第一顺位单位为牵头单位。